摘要:在实践中,有很多的工作人员是被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实际用工的单位并不是雇佣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某些特定的企业委托,为其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将符合条件的员工派遣给企业工作。员工的劳动过程由企业来进行管理,其工资及各种福利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根据其与员工所签订的合同支付给员工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一、被劳务派遣的员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需要具备的要件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我们可知,被劳务派遣的员工致使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需要具备的构成要件有:
(一)损害是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的;
(二)被派遣的员工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的行为是发生在执行工作中的;
(三)被派遣员工执行的工作是接受派遣方所安排的,而非派遣方所安排;
二、被派遣的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如果被派遣的员工是在执行接受派遣方的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下面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一)由接受劳务派遣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在劳务派遣的期间,如果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所遭受的侵权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所以,被派遣的员工,在派遣期间执行接受派遣方的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由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为执行接受派遣方的工作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的,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在执行接受派遣单位的工作中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的,由接受派遣方承担损害赔偿义务。但是,如果派遣方有过错的,对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