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上周我表舅开着自家的货运机动车出去运货,途中因为下雨的缘故环山道路湿滑坑洼,结果我小舅的车辆在转弯时不小心坠入山谷,小舅当场死亡。后事故经交管部门的认定为我小舅的全部责任。货运机动车只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找两家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以我小舅的死亡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我想请问我小舅的死亡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吗?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也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对交通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您小舅属于被保险车辆的本车人员,不在交强险的保险理赔责任范围之内,对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不予理赔行为是有合法依据的。
此外,第三者责任险为商业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并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会负责赔偿。因此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理赔对象也是针对车辆本身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本案中,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也没有义务对您小舅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您小舅如果存在车辆座位险或人身意外等人身险种的话,方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