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的转让很常见,也因此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本文讨论如果被转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负担问题。
♦♦车辆转让人咨询内容
我有一辆奥迪车前阵子卖给了别人,车辆已经给了,钱也收了,但是由于时间原因没有进行过户登记。现在那人开车把人给撞了,听说伤者很严重。我想知道我会承担有赔偿责任么,因为我现在车辆依然登记在我名下。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交通事故损害属于侵权伤害,法定的需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是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人。如果不是侵权人或是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人,那么,不会对事故有赔偿责任的负担。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0条明确,对于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经确定属于已经转让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本案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作为出让人,您不会承担事故责任。
当然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转让人是否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一般来说是指转让的机动车是否存在瑕疵,例如,存在驾驶故障没有告知、转让的机动车为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如是这样,转让人可认定对事故存在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于是连带责任。
本案中,如果您转让的机动车合格,那么事故完全由受让人一方造成,即使没有过户,也不必担心承担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