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赔偿责任 >> 正文

公交司机、售票员受到伤害如何赔偿?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变迁,通过随处可见的公交车站我们可以看出,公共汽车凭借其方便快捷和票价便宜的优势在公共交通工具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也随着公交车的发展得到扩充。那么,当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公交车上的司机、售票员受到伤害应如何获得赔偿呢?
     
      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公交车上司机和售票员受到伤害时,既构成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又构成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符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应如何获得赔偿呢?
 
      第一,公交司机和售票员可以既可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又可获得工伤赔偿。当公交车在规定的路线行驶时,遭受其他并非同一公交公司的机动车辆侵权时,公交车司机、售票员都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经过鉴定,既构成工伤,又构成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时,可以同时获得赔偿,即获得双重赔偿。
 
      第二,公交司机和售票员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赔偿。当侵权的车辆和该公交车属于同一公交公司时,受伤的公交司机、售票员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既按照工伤保险,又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虽然随着无人售票车辆的推广,售票员人员在减少,但许多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内仍不乏售票员的身影,获得工伤赔偿是要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司机和售票员在工作期间除了要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工作中能证明双方存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售票员自身权益。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公交车司机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赔偿责任?

下一篇: 机动共同致害赔偿责任承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