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现场调查 >> 正文

面对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应当如何处理?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现场应当如何处理。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立即赶到现场后,除了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向当事人发放联系卡(其中包含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监督方式等内容),还应当怎么对现场进行怎么样的处理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的规定,交通警察(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还应当立即进行以下的处理:

      ▲划定警戒区域

      交通警察应当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交通警察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开流向,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的情况。

      ▲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现场有人受伤的,应当立即拨打120让医护人员赶来抢救。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指挥车辆停放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并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查证并控制嫌疑人

      交通警察应当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并控制肇事嫌疑人。

      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内容,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了解。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货车属违章停车,后被电动车追尾的,如何定责?

下一篇: 因围观交通事故现场导致受伤的,受害人可主张哪些赔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