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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在小区内发生碰撞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处理吗?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 机动车与行人在小区内发生碰撞导致伤残的,公安交管部门是否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随着居民住宅小区内私家车越来越多,再加上道路并不是那么宽广,小区内居民较多,难免就会发生一些碰撞,小碰撞还好,要是遇到大碰撞,那就有些棘手了。

      那么,机动车与行人在小区内发生碰撞,属于交通事故吗?公安交管部门是否需要出面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也就是说,住宅小区内发生的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也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分情况而定。

      若该小区属于非封闭式小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定义为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即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若是封闭式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的小区,则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因此发生的事故不能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但需注意的是“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也可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在此范围内发生事故,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就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综上,机动车与行人在小区内发生碰撞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是需要根据《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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