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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亡人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还有赔偿吗?

      摘     要:一起车祸死亡案件,如果死者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还否存在赔偿问题。

      致人死亡是车祸造成最为严重的损害后果,致人死亡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16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被侵权人依法享有侵权权利的情况下,《侵权责任法》第26条同事明确,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故,可以知道,即使死亡受害人对事故承担有主要责任,一定承担上,其仍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只是自身应当分担一定的损害比例。

      在机动车致害的案件中,赔偿应当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1、交强险理赔

      在致害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责任时,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此时,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有责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122000元。

      2、商业三责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保险理赔。

      3、各方分担

      如果两个保险都理赔不足,此时应当由各方分担事故责任比例。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按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由机动车多承担10%--20%的比例。

      总结:即使死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仍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各个赔偿项目计算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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