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的条件
摘要: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呈现每年递增的趋势,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交通事故案件,我国采取了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方便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其中,有一种解决途径即是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我国之所以采取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其目的在于让当事人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尽快解决纠纷,以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
在众多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方式中,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是众多事故当事人会经常面对的问题。以此种方式解决纠纷最大好处在于当事人可以快速获得赔偿。那么,如何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共同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的,另一方反对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予调解;
2、调解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其他形式提出的申请,公安交管部门不予调解;
3、申请调解必须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否则,公安交管部门不予调解。
在符合上述申请调解条件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放弃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