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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的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家一个亲戚因到外地出差,公司就派了一个司机开公司的车送他去外地出差,结果在高速路上因司机本身处置不当掉到公路山崖下,司机受伤,我的亲戚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已经按照工伤给予了工伤赔偿。但我们还想再追究公司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可以吗?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本案中,公司已经按照工伤赔偿的程序对您的亲戚进行了工伤理赔,那么根据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害人家属是不能再追究公司的交通事故责任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近亲属若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若死亡结果是单位以外第三人造成的,近亲属追究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时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因此,本案中,您亲戚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司机也是公司的内部人员,不存在造成侵权的第三方,对于死亡结果要求的赔偿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公司和保险基金承担赔偿义务。
 
      本案中,您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项目包括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项目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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