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您好,我的交通事故已经认定,我承担70%的责任,我是小车,对方是两人骑摩托车。事故中,对方仅仅是皮外伤, 两人住院花了两万多。我认为自己承担太多,如果走法律渠道,会是什么结果?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事故中,您承担70%的责任,也即是说您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赔偿先是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才会在机动车之间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分担。现在对方两人住院花了2万多元,那么您们的赔偿首先应该是拿着事故认定书找保险公司理赔。事实上,对于2万多元的赔偿款,有的保险公司可以完全赔付(有的法院支持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突破一万元限制)。如
如果您有商业险的话,那么一般也可以完全得到赔偿,而不考虑个人赔偿问题。
对于医疗费赔偿,对方需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如果认为对方的医疗单据有问题,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您们之间不能达成赔偿协议,那么对方很可能把您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事实上,如果您们的争议不大,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可以共同向交管部门申请调解。在第三方的参与下,双方都稍作让步,也可以很好的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温馨提醒: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事故认定书的3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