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时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全责一方会因各种原因拒绝理赔。此时受害一方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及时、合法、有效地索要到赔偿款呢?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与负全责对方协商后,对方拒不理赔的,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
受害人起诉交通事故负全责一方时,最重要的就是搜集和保留能证明其所受遭受损失的证据。受害人起诉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第一、受害人身份和户口性质类证据。具体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派出所证明(因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金额均与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息息相关)、亲属关系证明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第二、负全责对方身份类证据
负全责对方是单位的,需要提供该单位的工商登记材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负全责对方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的材料(此可向交管部门索要)。
第三、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 伤者伤残类证据。具体包括医院出具的各项与治疗有关的医疗费单证、司法鉴定书、鉴定费发票等。
第五、受害人死亡的,起诉人起诉时应当出具受害人死亡证明,比如死亡证、火化证等。
第六、受害人一方因参与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证据。
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多达十余种,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多有不同,因此不一一罗列,受害人可以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尽力为您索要到更多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