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摘要:介绍车祸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如何对医疗费进行保险理赔的问题。
医疗费是车祸事故发生后,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主张的最为基础的赔偿费用,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必要发生的费用。在车祸发生后,医疗费的垫付等往往将会成为赔偿的首要问题。
那么,在肇事车辆一方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该如何对医疗费承担保险理赔呢?
一般来说,针对被保险车辆致害的第三人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的理赔通常有两个,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二者的理赔内容为:
1. 交强险
作为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就针对医疗费的保险理赔。在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医疗费理赔限额为10000元;在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医疗费限额仅为1000元。
交强险承担的医疗费理赔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医疗费垫付
根据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下,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2. 商业三者险
商业三责为自由投保的险种,通常商业三者险对医疗费的保险理赔在其最大理赔限额范围内,理赔限额比交强险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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