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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竟然是这样的…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对第三人责任商业险的认识及其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阐述。
 
      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发生车祸事故的,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的,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责任限额内向第三者支付赔偿。第三人责任商业险则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得保险。
 
那么,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用一个简单的示意图进行陈述:
 
      1.第三人因车祸事故遭受的人身伤亡损失以及财产的直接毁损。也就是说,本车人员的伤亡以及财产毁损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而且,只财产毁损只包含因车祸事故直接被毁损的财物,不包含因事故间接毁损的财物。
 
      2.致害人(被保险人)因车祸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损失以及财产的直接毁损的,第三人因而提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对应该由致害人(被保险人)支付的相关仲裁费用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必要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其赔偿的金额多少根据事先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按约定进行赔偿。
 
      3.需要注意的一点,由于车祸事故而产生需要善后的工作,不是由保险公司负责,而是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处理。
 
      备注:
 
      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直接向第三者赔偿相应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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