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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存在怎样的区别?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存在怎么样的区别。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商业险(下称“商业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那么,二者险种有什么区别呢?如下:

        区别一:强制性与非强制性

        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区别二:保障范围的宽与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区别三:是否有费率优惠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商业险,则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第三者商业险的免责情形包括哪些?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880-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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