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报警后,交警判定双方责任为3:7,那么是不是就是说赔偿上也是3:7?
对于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如果交警认定承担责任比例为3:7,那么事实上是说一方是次要责任,即3;一方是主要责任,即5;对于赔偿,如果说其比例也是3:7,有可取之处,但是并不完整。
赔偿比例的分担我们说是在交强险赔偿不足产生的,除非没有交强险。事实上,即使没有交强险,有义务投保交强险的一方如果没有投保,对方依然可以要求其在交强险的保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各方的事故责任比例,机动车之间按其责任比例分担。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判定责任为3:7,且各方都是机动车,那么赔偿应该是这样子的:
1、由各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各自保险赔偿限额内,针对另一方的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2、一方或是两方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由各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也即3:7的比例分担不足损失部分。
◆扩展知识:由于事故责任大小影响赔偿比例的大小,所以在一些较为重大的交通事故伤害中,如果考虑到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可能不足以支付事故伤害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事故责任,各方一定要想办法减小自身的比例。
方法可以是通过申请事故认定书的复核,以及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中减弱事故责任认定比例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