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介绍小朋友们发生车祸事故的,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的内容。
事故责任记载于事故认定书中,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等一起,由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明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把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与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直接相关的,与年龄并无直接关系。当然,年龄对事故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到法定年龄,不能骑自行车(如共享单车普遍要求12周岁以上)。
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应当结合各方的具体情况、与事故的发生事实关联在一起:
(一)全部责任情形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情形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共同过错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情形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若查明,事故为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的,则他方无责任,故意一方应当承担全责。
在小朋友导致的车祸事故中,如果小朋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应当视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与过错大小认定各方的事故责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通过申请复核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