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赋予机动车的一种险种,但是不是一旦发生出险事故保险公司都会赔偿。
【关键词】 :强制理赔、出险。
既然交强险具有强制理赔性,那么,是不是只要属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以要求被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履行交强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服务呢,答案是否定了,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对发生事故的事故受害人一方进行赔偿的。
根据交强险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以下的情况里,对于其损失和费用,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不负有责任进行赔偿和支付的,包括:
一、经查明,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因为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对该部分损失不负责赔偿和支付。
二、经查明,如果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属于被保险人的所有的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的。
三、经查明,所造成的损失是以下两类的损失的。
(一)损失属于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则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二)受害人的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等的损失。
四、交通事故导致的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或是诉讼费用以及相关其他费用的损失。
以上四类为承担交强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自身责任免除的情况,所以说,不是交通事故都可以得到被赋予强制保障性的交强险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