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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摘要:本文针对被保险人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进行相关阐述。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机动车必须投保的险种,由于其具有优先赔付事故损失的特性,因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治疗进程,以防止事故损害扩大。

        但是,被保险人申请保险理赔,必然会涉及到证明材料的提交。那么,被保险人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根据实践经验,被保险人申请交强险理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的证明,比如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被保险人出具的理赔申请书;
       
        3、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比如提供驾驶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等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驾驶人的驾驶证;
       
        5、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发生原因以及损失程度的证明,比如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
   
        6、受害人因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证明,比如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收款凭证、伤残鉴定报告、出院小结等医疗证明;

        7、受害人因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证明,比如车辆损坏评估报告;

        8、被保险人与受害人协商(和解、调解)处理交通事故的,还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的赔偿协议书。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难免会存在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驾驶人逃逸等理由刁难被保险人或者拒绝赔偿的情况。此种情况下,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建议被保险人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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