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所有机动车都有交强险的义务。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有保险公司在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在机动车未交强险的情况下应当怎样赔偿呢?
一、机动车交强险的:
机动车强险是由国家设立的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的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得到赔偿,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承担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是不分事故责任的,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责任都可以在限额内获得赔偿。
二、机动车未交强险的: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安全技术管理机构不予检验。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受害人一般能较快获得赔偿。但凡事都有意外,不可能所有人都交强险。当机动车未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如何计算赔偿责任呢?
由于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所有机动车必须投保强险。因此,当机动车未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