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概述 >> 正文

机动车撞死人无责任的赔偿标准?

      摘     要 :有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但驾驶员被认定对事故不承担事故责任,那么赔偿上该如何呢?

      ♦♦涉事司机咨询

      我是替别人开车送货的,那天在路上正常行驶,结果从旁边的树丛中窜出一个小孩,后来查明是小孩为了追逐一个皮球,结果我刹车不急,把小孩给撞到了,因为伤到了要害处,小孩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报警后,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是不承担事故责任的,小孩子全责,我在想知道是不是赔偿上我也没有责任?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交通事故无责是否承担赔偿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有特殊的规定,也即无过错赔偿原则。我国《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对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规定了三种情形:

      1、当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行人无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若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行人全责),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里是无过错赔偿责任。)

      本案属于第三种情形,也即在事故中作为机动车一方的您对事故不承担责任,对方是全责。那么也就明确了即使您对事故无责,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损失赔偿比例,至于具体是多少,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后确定。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您应当是在受雇过程中,因此事故的赔偿事实上应当是由您的雇主承担的,而不是由您自身承担。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港人在内地发生车祸,有没有工资理赔?

下一篇: 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要赔偿多少钱?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