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死人,司机无责任,商业险能赔吗?
摘 要:本文介绍商业三责险对死亡案件的保险理赔问题。
在我国,机动车应当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交强险。此外,还可自行投保一些商业险种,如商业三责险。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机动车对死者一方承担保险理赔的险种主要就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
那么,当致害司机一方对于事故不承担责任也即无责时,保险公司是否还承担赔偿呢?
一、交强险
交强险之所以特殊,在于其保险理赔的不一样性。交强险分为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责任限额,当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交强险在有责责任限额内赔偿,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当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也即无责时,交强险在无责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商业三责险
商业险的赔偿不像交强险那么范围广,通常商业三责险只承担肇事司机承担事故责任时的保险理赔,如《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商业三责险篇就规定:
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肇事司机无责的,赔偿的处理应当为:
1、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无责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
2、对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司机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死亡案件赔偿,当事人应当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展开。更多死亡赔偿内容,可致电律师咨询热线:0755-8303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