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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处理?

      摘     要:本文中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事故致伤,交管部门虽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是对方当事人不服,没有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受害人咨询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咨询

      我的父亲5天前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现还在医院观察治疗。昨天交管部门通知去取事故认定书,当时对方也在,交管部门说明了情况,拿事故认定书给我们签字,因为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对方认为责任认定不公,就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名。我想知道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是由交管部门依职权在对事故进行相关必要的调查、勘验与鉴定后得出的,具有相当强的证据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即产生效力,不以当事人的签字为生效条件,当事人签字只是文书送达的一个法定程序,是否签字也不是是否送达的标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依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本案中,对方如果欲改变事故认定书内容,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的最好结果就是获得对事故的重新认定。

      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成功率通常不大,除非对方有很确凿的证据。您方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即可依照事故认定书确定的内容进行相关事宜,包括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抢救费等。

      在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对方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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