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区分农村与城镇的不同
摘 要 :本文讨论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农村标准与城镇标准赔偿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农村标准与城镇标准的不通,按照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是依照受害人的户口决定的,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按照农村标准,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标准之所以分农村和城镇的区别,是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大多属于经济损失的赔偿,而城镇与农村的经济差异正好可以对经济损失进行一个整体上的概括。
农村与城镇的区别并不是表现在所有的赔偿项目上,仅仅只是针对特定的赔偿项目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在赔偿项目上分农村和城镇区别的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残疾赔偿金
根据《解释》第25条之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中包含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数额,当伤残受害人为农村户口受害人时,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当伤残受害人为城镇户口受害人时,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二、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依据《解释》第29条,其计算公式中也包含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当死者为农村户口受害人时,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当死者为城镇户口受害人时,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与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不同,《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数额计算的。同样,城镇户口受害人,用城镇支出数据;农村户口受害人,用农村支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