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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与成功案例

业绩与成功案例

2006年至2009年,本部办理3400多宗交通事故案件,索偿的总金额达4亿元,案件索偿的成功率达99%。以下为其中几宗成功案例:

◆代理文某诉廖某及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通事故纠纷中,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地解决了双方的争端。

◆承办了雷某诉黄某、许某及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代理雷某一方,另辟蹊径,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代理了李某诉深圳市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据理力争,使得纠纷最终获得圆满解决。

◆承办了黎某诉李某、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黄阁坑恒信金属制品厂、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运用独到的法律思维,为原告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承办了董某诉廖某、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代理五原告王某、廖某、卢某等诉深圳市志盛丰货运有限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害人死亡,五原告承担着物质与精神的巨大伤害,我所代理原告据理力争,最终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损失赔偿。

代理秦某等五原告诉深圳市金华南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陈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虽然死者李某是农村居民户口,但由于本部律师的细心和努力,最终使法院支持按城市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款项,被告也及时履行支付了相应赔偿款项,为秦某等五原告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代理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司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导致四车损坏、三人死亡、十余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虽然事故车辆的拖车和挂车均向平安保险公司各投保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平安保险公司在保单备注条款中特别约定:拖车和挂车应同时投保,否则不予理赔。拖车和挂车均投保的,理赔时两者不累加,以低者为准。因此平安保险公司只同意理赔50万元。经过本部律师以该备注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提示投保人注意、事故时拖车和挂车互相作用无法分清责任等理由抗辩,最后法院一审和二审均要求平安保险公司按100万元的限额理赔,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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