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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躺公路被撞 交通事故责任平分

        2001年7月27日晚,徐州某公路上发生一起的交通事故,16岁的少女小张在车祸中身亡。事情是这样的,当晚小张刚和男朋友吵完架。打车到徐州某公路200米处时,小张要求停车并且赌气躺在了公路上,小张所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周师傅劝了半天也没有用,又怕这样下去发生危险,于是想另外拦一辆出租车一同将小张劝走。此时,林师傅正驾驶出租车朝此处行驶,看见挥手拦车的周师傅以及旁边停着的出租车,林师傅的第一反应是“不拉”,然后继续前行。但小张仍躺在前方车行道,林师傅一时躲闪不及撞上小张。林师傅见撞到了人打转方向盘驾车就走,小张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师傅互指对方应该承担责任。

        小张的父母认为,小张遭遇交通事故后,肇事的哥林师傅驾车逃逸,为此起诉林师傅以及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赔偿28余万元。林师傅则提出反诉,认为交通事故是小张造成的,要求小张父母赔偿3万余元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徐州交通队民警在勘查现场后认为,小张躺在车行道内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林师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的规定,交通队做出“责任平分”的认定。

        在本案中的律师认为,林师傅在出事后开车逃逸,因此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交通队作出的责任各半的认定是合理的,可以将其作为判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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