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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亡赔偿金定义:是指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和主体生命权的丧失作出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分为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精神损失是指,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物质损失是指,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有生之年的收入损失,给受害人的家庭造成了应得财产的损失。
赔偿标准: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较为普及,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比按照受害人身份来赔偿显得更公平、更切合实际。
赔偿金的计算和年限:死者年龄超过60岁的以实际年龄减去60年,剩余年数为赔偿年限,年龄超过75岁的赔偿年限固定为5年,死者年龄低于60岁的按照20年来赔偿。城镇居民赔偿金是由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农村居民赔偿金是由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赔偿年限计算。
我国法律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从实际出发,对死者亲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钱补偿的形式进行安慰。这不仅是一种抚慰,而且在道义上也是对肇事者不法行为的谴责。它反映了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得到了加强,也是对生命权予以重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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