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那么具体赔偿条件如何?
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扶养人因交通事故切实的导致了扶养利益的受损,也即被扶养人因为扶养人的事故伤害使其被扶养的利益遭到事实上的威胁,包括会面对极为紧张的生存压力和生活障碍。
对于被扶养人根据《解释》28条的规定,为两种: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2)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从《解释》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来看,影响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因素包括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依据被扶养人户口性质确定)、被扶养人的实际年龄、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等、扶养人的人数等。
此外,构成残疾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和导致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