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介绍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责任对半时,对事故处理的影响内容。
对于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都会根据《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制作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事故认定书中存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各方事故责任的大小情况。
事故责任是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各方对事故承担的责任都为50%的时候,可以认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相同,也即为同等责任。同等责任下,将会对事故处理有重要影响。包括:
1、同等责任的一方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使死亡3人以上并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同等责任并不意味着各方对事故的损失承担同等比例
《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事故赔偿的一般原则,交通事故损害由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有责或是无责的限额内承担理赔,保险理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大小分担:
若各方都为机动车,则分担50%的保险理赔不足比例;如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则机动车方承担更多的比例。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事故对保险理赔不足分担比例的原则上,各地规定不同: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6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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