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常见问题 >> 正文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摘    要:本文介绍员工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数额的问题。
 
      当出现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考虑的就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事故可能构成了侵权法律关系中的侵权伤害赔偿问题,一方面事故可能符合工伤法律关系中的工伤保险赔偿问题,也即,会出现两种法律关系重合的情况。
 
      在我国,不论是侵权损害法律关系,还是工伤损害保险理赔法律关系,受害人都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主张赔偿,而且在某些领域还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本文就以事故符合两种法律关系为例进行说明。
 
      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死亡案件的赔偿项目包括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工伤法律关系中,死亡案件中的保险理赔项目包括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可能出现的抢救治疗中的工伤医疗赔偿。事实上,在二者法律关系并存时,有两个最为重要的项目是可以同时获得赔偿的,也即:
 
      人身侵权中的死亡赔偿金和工伤保险项目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各个项目的计算标准为: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依据死者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2、工亡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备注:
 
      ①上一年度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
 
      ②依据死者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为自定残之日起0周岁下,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下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也即[20-(受害人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我内兄给别人开车出车祸死了怎么赔偿?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