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子的:我孩子今年4岁,在今年6月其脸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缝了十几针,事故是因为乘坐的公交车辆司机违章驾驶,与其他车辆相撞,并且公交车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请问能主张哪些赔偿?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现在给予如下答复: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事故赔偿项目可以有十几种,具体项目结合具体案情分析,本案中,你儿子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理应得到赔偿,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因事故直接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根据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如果伤者面部疤痕形成面积在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疤痕20厘米以上的可以构成9级伤残,对于伤残等级您可以在出院后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果确认构成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伤残赔偿标准获得残疾赔偿金赔偿。另外,根据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你孩子还应该可以获得一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因为面部的伤害会给孩子自身和你们家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
以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按照住院期间和遵医嘱咐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而残疾赔偿金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参照你孩子的户口背景、法院地经济条件和年龄),精神损害赔偿金有一定的地区标准,但索赔时可以积极主张。必要时,建议委托当地专业人士如职业律师进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