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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必要性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在人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被诊断为脚踝粉碎性骨折、外伤性白内障,目前还未评伤残等级,请问有没有去做鉴定的必要,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存在残疾赔偿金这么一个内容,残疾赔偿金与受害人的户口情况、受害人的年龄和法院地的经济水平条件有关,正常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占据事故赔偿款的巨大比例,因此,若想拿更多的赔偿款,申请残疾赔偿金非常重要。
 
      残疾赔偿金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同时根据伤残的等级结合赔偿计算公式进行,伤残鉴定由国家认可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应以事故直接导致的伤害或是相应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为准,具体可根据法医的建议和律师的意见来决定。
 
      本案中,脚踝粉碎性骨折、外伤性白内障可构成伤残等级,非常有去做伤残鉴定的需要。不做伤残等级则无残疾赔偿金的依据,无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对于构成伤残等级的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根据律师的办案经验,不仅使得赔偿项目更加完善,而且可以选择鉴定条件比较宽松的鉴定机构,从而获得或是提高伤残等级,通过伤残等级的提高拿到更多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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