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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谁有管辖权

       摘    要:交通违法行为一般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辖。由监控录像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管辖范围相比之下更广。
 
      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一般情况下,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随着电子监控技术的发展,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多的依靠电子监控技术查出。对于由电子监控技术查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管辖权有什么不同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条的规定,电子监控记录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下列地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管辖权:
 
      1、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的地点可以判断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由根据录像判断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地
 
      如果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A地,但是B地的相关机关根据电子录像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则由B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3、交通违法机动车登记地
 
      除了上述两个地点以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有管辖权。
 
      相比普通方式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监控技术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管辖权的范围要更广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地和交通违法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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